详细介绍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0,374,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主要是做节水阀门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服务,为城镇给排水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消防给水系统、智慧水务领域、石化和工业领域、抽水蓄能电站领域等下游应用领域提供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具备拥有提供以闸阀、蝶阀、截止阀、调节阀、旋塞阀、止回阀、减压阀、雨淋报警阀等为主的41大类,共近7000多种规格产品的生产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在诸多大型水利工程中,凭借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优良的生产工艺、严格稳定的质量管控和完善的产品体系,在行业内已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是给排水阀门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蝶阀、闸阀、控制阀、止回阀等阀门产品及其他配套产品,主要智能产品有智能消火栓、智能调压阀、智能排气阀、智能阀位采集器、阀门远程监控管理系统、风光互补供电阀门的远程智能监控管理系统等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凭借三十多年的管理经验,结合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逐步积累和形成现有的经营模式,与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情况相符,同时也适应了行业的发展要求,解决了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通过向下游客户提供节水阀门形成收入和利润。公司产品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根据客户具体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研发设计能力、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及售前、售后技术服务能力是形成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关键因素。
公司以阀门密封性、可靠性和智能化技术为基础研发方向,重点研发阀门节水节能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公司以潜在市场需求和客户实际需求以及解决客户的难点和痛点为导向,对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和技术进行预判,积极布局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或在现有技术和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以保持公司技术和产品的领先性。公司设立了技术研发中心和智能研发中心,根据行业规划、自身技术战略规划并结合下游客户具体需求进行研发立项,整体研发流程包括收集信息、方案提出、审查论证、审议决策和审批实施等。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与付款制度》,对供应商管理、请购、询价、比价、议价、采购、验收及退货等采购业务流程进行了制度规范。
针对生产原物料的采购,生管人员依据系统MRP运算,参考现有库存可用量、在制量、已采未交量、安全库存量、补货批量、实际需求量等数据,运算出生产需求数量,在ERP系统内生成请购单,根据公司核准权限报送各级主管核准后送采购部门。采购人员收到请购单进行审核,并在ERP系统中优先选择合格供应商,办理询、比、议价,最终确定供应商,并生成采购单,交采购主管复核并逐级审批,采购物资经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
公司阀门产品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组织安排生产,公司在接到客户的订单或意向性需求后,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同时少量产品直接对外采购。此外,公司也会根据销售预测情况及维持一定的安全库存进行生产。
公司产品的研发、设计、加工、组装、测试等环节主要由公司自主完成,同时,根据公司产能利用情况,公司会将生产工艺相对简单、附加值较低的部分零部件采用外协方合作加工方式解决,为加强对外协方的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范,用于公司外协方的选择确认、定价、发货、验收、入库、结算等过程的管理。
公司不断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优化生产制造管理模式,强化过程管理和控制,提升精益化生产管理水平。
公司制定了《销售与收款制度》,对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客户资料管理、客户信用政策的制定与管理、客户的跟踪管理、销售估价与报价、合同评审与销售接单、销售出货等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公司与客户达成合作前,依靠自身在管道控制方面积累的专业技术和行业经验,根据客户实际需求为客户提供包括阀门产品选型、产品分布设计、整体管道工程设计方案优化等方面的专业意见,帮助客户避免管道控制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在与客户达成合作后,公司通过丰富的产品系列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产品组合,实现用户成套需求,以便保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方便日常维修保养,并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以及解决客户在使用公司产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而不仅限于单纯的阀门产品买卖关系。
报告期内,按照每个客户的不同,公司的销售模式可分为直销和经销,且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同时根据国内外客户的不同可又分为内销和外销。公司已在全国建立多个销售网点,主要负责区域市场的业务开拓和售前、售后服务。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与最终客户或工程承包商签订合同,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最终客户或工程承包商。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经销商根据最终客户或工程承包商的需求向公司发出订单需求并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业务部及销售人员通过公开网站、展会、技术交流会等公开渠道或他人介绍等方式获取潜在的交易机会,与客户就产品技术参数、交易条件等方面做协商,最终签订销售合同。
公司业务部及销售人员通过公开网站、展会、技术交流会等公开渠道或他人介绍等方式获取潜在的交易机会,并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并进行报名。对于拟投标项目,初步确定技术方案和预算价格,经审批后制定投标文件,参与投标。项目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依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一)2023年4月17日,项目公司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湘潭投资建设给、排水阀门、工业阀门及自动控制系统和环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09)。项目建成后将集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于一体,将成为公司第三个生产基地、在华中地区的重要生产基地,也是投资顶级规模、自动化程度最高的生产基地,业务将辐射四川、重庆、广东、湖北、湖南、河南等中西部地区。公司还计划将项目公司打造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在经开区进行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将产品出口到(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南非、巴西)等国家和地区。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逐步提升公司竞争力。
(二)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的公告》(编号:2023-054),2023年9月2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新增“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暨智慧水务孵化基地项目”和“湖南昱景节能阀门有限公司智慧阀门生产基地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90,530.65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90,530.65万元,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节水阀门生产基地扩产项目”(以下简称“上海节水项目”)、“江苏融通阀门机械有限公司节水阀门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江苏融通节水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且因“上海节水项目”“江苏融通节水项目”“研发项目”“智能信息化升级项目”尚处于实施阶段,因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实施完毕,经审慎考量,企业决定将上述项目实施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4月11日。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是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经过审慎讨论和充分论证作出的战略规划,主要是为了顺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逐步提升生产产能,提升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分散经营风险,扩大市场覆盖区域,加强和巩固公司在中西部地区的业务辐射范围,更加及时、高效、高质量地服务客户,提升客户满意程度,巩固业务的市场之间的竞争能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做好产业布局及产能规划,依靠地理环境优势更好地吸引研发人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
(三)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3年9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由49人调整为47人,拟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82.976万股调整为279.973万股。同意以2023年9月20日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8.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合乎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279.973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做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编号:2023-065),《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3-066)。
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1月17日上市,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的实际授予激励对象由47名变为46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9.973万股变为269.973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意选举李政宏先生、李秋梅女士、李易庭先生、林凤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陆洋先生、林连兴先生、杨艳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邱和春先生、张旭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张玉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政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李秋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同时聘任谢瑞益先生为公司CEO,经公司CEO谢瑞益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余家荣先生为集团总厂长;游信利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程慧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毛静燕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公司董事长李政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程慧贤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陈川叶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经公司董事长李政宏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林念慈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2月11日,公司CEO谢瑞益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CEO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编号:2023-04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编号:2023-084)。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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