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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工业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管理局 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宿迁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工业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管理局 市总工会
关于印发宿迁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工业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管理局 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宿迁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我市工伤预防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伤保险作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宿迁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做好“十四五”时期我市工伤预防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伤保险作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苏人社发〔2021〕25号)、《江苏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预防、康复等业务规程》(苏人社发〔2020〕120号)和市七部门《关于逐步加强工伤预防工作的实施办法》(宿人社发〔2020〕4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讲话、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保险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补齐工伤预防短板,防范工伤事故于未然,提升全社会工伤预防意识,增强职工工伤预防技能,促进我市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实现工伤保险工作跃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高水平发展保障护航。
开展工伤保险“百千万”行动,对高危行业或工伤发生率较高的重点企业工伤预防宣传覆盖率100%,重点企业的重要岗位人员工伤预防培训覆盖率100%;每年工伤预防培训不低于4000人,累计工伤预防宣传培训2万人以上。
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低20%以上,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占比逐年降低。
重点行业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率100%,重点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率100%,2025年末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0万以上。
(一)树牢工伤预防优先工作理念。国家、省对工伤预防工作格外的重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作为工伤预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工伤预防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二)健全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工伤预防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协调配合,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培训和技术防护。完善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人员信息、事故信息、职业病信息和涉及安全生产事故与职业病的工伤信息等相关数据共享,及时对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工伤事故苗头性问题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现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重点治理,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严肃处理。对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工伤事故,有关部门应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努力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三)瞄住盯紧工伤预防重点行业。围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易发的危险化学品、化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对工伤预防有关数据的分析,定期研究本地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现状及变动情况,确定实施工伤预防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项目。每年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发布全市工伤预防重点行业及重点领域。
(四)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充分的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依托各部门和行业企业的宣传阵地,抓住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事件开展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工伤预防宣传。拍摄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预防专题宣传片,在电视台、公交车、高铁站、户外大屏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电子屏等媒介播放;关注关爱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运用影音视频、图标图解、典型案例、身边工伤事件等群众易于接受、感染力强的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交通事故防范、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等方面知识,逐步的提升劳动者的工伤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工伤预防知识竞赛,在全社会普及工伤预防知识。
(五)深入推动工伤预防培训。健全完善“人社部门主导、多部门联合、专业机构提供服务”培训模式,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25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培训全覆盖。充分的发挥宿迁市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功能,充分的发挥教育基地体验式、互动式、VR等新教学模式,提升培训质效。技工院校应全面开设工伤预防课程,将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与工伤预防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事故与工伤事故防范知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等内容作为工伤预防培训必修内容。依托部分优质线上平台机构,建立职工在线工伤预防培训平台,开发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等专题学习模块,采用视频课件学习、动漫游戏学习、知识测试挑战答题等多种新颖的线上学习模式,引导职工充分的利用碎片时间系统学习相关知识,提升安全和卫生防护能力。
(六)贯彻落实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贯彻执行《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从2021年开始,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每2年浮动调整一次。各地在依据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充分的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企业主动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七)大力开展互联网+工伤预防。充分的发挥信息化、大数据、AI在工伤预防方面的作用,一体化推进工伤预防信息共享、在线培训、考核评估,普及工伤预防科学知识、宣传工伤预防政策、开展工伤预防线上培训、强化工伤事故警示教育。充分发挥部、省工伤预防综合性平台作用,结合我市实际,为企业、职工提供优质工伤预防培训服务。
(八)积极地推进工伤预防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方面技术服务机构热情参加工伤预防工作,建立长效服务机制。鼓励有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带领同行业中小微企业组织工伤预防工作。充分的发挥工伤预防专家库作用,加强专家管理,邀请专家参与工伤预防立项评审、宣传培训、问题诊断、措施制定、评估验收等专业方面技术相关工作,推进工伤预防专业、职业化建设。
(九)强化工伤预防工作考核监督。将工伤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县区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促进提高工伤预防工作实效。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进展安排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大力推广工伤预防工作的先进典型、先进做法,营造工伤预防工作的正能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伤预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各地人社、财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依规落实各项职责,负责各自领域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各地工会组织要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各地人社部门要充分的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协调联动,及时召集联席会议,一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二)积极创新实践。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完善工伤预防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加强统计分析,推动解决工伤预防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示范引领和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工作引导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探索建立工伤预防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推荐清单制度,严把培训实施机构条件关。鼓励各个地区创新实践,加快探索建立可操作、可监管、可评价、可推广的工伤预防新模式。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认真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按要求编制工伤预防项目预算,切实保障工伤预防工作经费,为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指导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工伤预防业务规程》明确的申报指引和格式文本等要求,编制申报工伤预防项目,推动项目申报更规范、精准、便捷。要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工伤预防费依法合规支出和使用,严格落实项目验收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官僚主义。
(四)保持长效机制。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发扬钉钉子精神,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常抓不懈,推动工伤预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认真总结宣传经验做法,健全抓落实长效机制,杜绝一阵风一刀切,推动工伤预防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机制化,推动我市工伤预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