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方面各环节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与2015年相比,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由135起减少到15起,下降88.9%;死亡人数由44人减少到8人,下降81.8%,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实现“双下降”,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重要批示精神逐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建议》《滕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文件,明确安全生产重点,细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制定安委会、专委会、安办规则细则,增设巡查督查室,发挥安办督导职能,推动各单位履职尽责。
全方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1+2+16”三年行动框架,打造15个专业安委会和1个重点部门总体负责、责任部门全力配合工作模式,形成“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建成“调度通报、专题会议、工作督办、督查巡查、正向激励”五项机制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做到企业建清单、镇街建台账、市级建制度。大力实施市镇全覆盖的“政府买服务、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部门严执法”模式,着力对矿山、危化品、公众聚集场所、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元旦、春节、五一、汛期、国庆等关键时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十三五”期间,开展市级专项行动200余次。
开展“大培训、大学习、大考试”,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聚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创建。推动“安责险+双体系”作用,提升企业应对风险能力。加强科技兴安,推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完成危化品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和平台建设,创新烟花爆竹连锁直营模式,规范运输、储存、销售全流程,推行禁放限放政策。
通过筹办双体系现场观摩会、集中培训班、网上培训和和企业“一企一策”帮扶活动,全行业、全方位、全过程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源头管控、重大风险安全管控,聚焦重点领域,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强度力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水平发展的关键五年。全市上下必须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一定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市经济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
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全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安全生产总体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安全生产工作所承受的压力持续增大,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形势依旧严峻。一是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不重视,经济下行导致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安全执法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检查仍存在“宽软松”的现象;三是部门齐抓共管格局还没形成,源头管控不严,部分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不到位;四是全民安全意识有待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
“十四五”时期,我市开启“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新征程,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社会治理能力逐步的提升,全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继续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优化。要深刻认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面临的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的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挑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市经济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坚持以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为主线,加大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投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的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安全控制能力和事故救援能力。坚持监管执法与服务生产安全并重,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努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正确地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劳动保护与生产效率的关系,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水平,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视隐患为事故”理念,以质疑保守的态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纵深防御,强化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多重布控,齐抓共管,构建全流程、多层级安全保障网。
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本,围绕安全生产明显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长效治理,不断的提高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能力与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和企业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将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创新、科学技术创新融入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发展实践。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法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应急救援、基层基础、科技支撑、执法监察能力显著地增强,安全生产的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整体安全意识普遍增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严密。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督管理体制更完善,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
——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更有力。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力量逐步优化,监管执法效能逐步提升。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80%。
——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有效运行。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在线%,化工重点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率达100%,煤矿智能化水平全面提高。
——安全生产支撑保障更完善。安全科技引领作用日益明显,安全生产信息化稳步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实现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更完善,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100%。
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滕州市经济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大幅度的提高,依法治安、科技强安、智慧安全水平达到新高度,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新格局全面形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推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以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同干部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一体推进。将宣传贯彻习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各级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做集中宣传。党校(行政学院)组织专题学习和培训,纳入干部培训内容。严格贯彻落实《滕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滕
州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将履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相关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镇(街)、市直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并且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下沉一线强宣传、抓督导、送服务、促落实,制定市、镇(街)党委政府、责任部门、企业3个层面的共性任务清单,实施全覆盖督导。强化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建立健全每周工作报告、问题解决直通车等工作机制,加强现场监护,严查“三违”问题。扎实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安全生产“第一课”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审计局、市委党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充分的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完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及时界定行业主管部门,填补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加强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防范管理,落实一氧化碳中毒、中小学生溺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儿童游乐设施等安全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制定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职责和界限。推进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和执法,明确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执法责任主体,实现安全监管责任全覆盖,杜绝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各镇(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行业监督管理、专业监督管理和属地管理”,推动各行业部门建立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办法,形成职责明确、权责一致、条块清晰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完善安全生产巡查、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组织并且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加强责任落实监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建立实施安全总监制度,2021年底实现安全总监应配尽配。建立公司制作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实现安全责任可追溯。推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全员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决策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推动企业各层级各岗位安全责任清单落实。发挥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制度,及时惩戒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监管执法职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完善执法手段,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检测,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联合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政协民主协商、视察调研等监督促进作用。联合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未来的发展”和“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安全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总工会、共青团滕州市委、市妇联,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抓好异常事件的分析评估和经验反馈。严厉查处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完善事故调查机制,提高事故调查效率。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镇(街)、部门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完善事故评估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规划准入等源头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筑规划设计和建设安全准则规范,做实消防等专项规划。探索开展针对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风险的评估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对新增高风险项目严格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核把关。按照“主动规避、事前防范、超前化解”的原则,强化重大安全风险前瞻性和预见性研究。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风险评估与管控。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从严审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严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严格安全强制性要求,持续推动聚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煤矿等重点高危行业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突出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构建差异化、精准化监督管理模式。定期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风险预警控制机制,实现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推进重大工业设施和装备风险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加强化工、桥梁、
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视隐患为事故”理念,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方面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构建政府与企业多级多方联动的安全风险隐患数据库,推动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信息相互连通,综合分析研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完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察觉缺陷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加强全省一体化综合指挥和事故隐患直报信息化平台的应用,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等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全方面提升风险隐患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与企业的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严格遵循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明确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职责和边界,提高信息化系统的整体适配度。严格落实各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审查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对新开发化工工艺进行安全性审查,开展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监督检查,严禁新增布局人员密集型企业场所。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建设,实施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完善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制度。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方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扎实推进烟花爆竹连锁经营,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与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矿井通风、防灭火措施管理。“四位一体”推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要求。全方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煤矿完成智能化改造,智能化开采产量达90%以上。深入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到2025年,全市煤矿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其中一级达标煤矿比重达到70%以上。不断科学完善煤矿双重预防工作推进机制,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形成科学完备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市发展和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准入标准,深入推动非煤矿山“提升、整合、关闭”三个一批。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加强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加强高陡边坡露天矿等重点矿山以及生产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强化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快速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学工业、煤化工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在重点行业单位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预警预报平台。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对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实现全覆盖。以“全灾种、大应急”灭火救援任务需求为导向,强化装备建设评估,构建“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装备体系。(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加大城乡接合部、农村道路路面安全管控力度,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深化治理货车非法超限超载,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加强水上运输企业、船舶准入管理,强化陆岛涉客运输和封闭水域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强化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滕州港航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及基层农机技术推广项目的支撑保障作用,推进“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发展。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加强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入排查整治渔业生产安全风险隐患,加强渔业安全执法,强化渔业安全应急管理,提高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照明、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深化施工安全治理,快速推进施工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区域、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等行为。落实城市规划建设安全管理,推进海绵城市、城市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明确项目准入条件,严格项目准入,制定“禁限控”目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合理地布局化工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推进化工园区智慧化进程。建立完善化工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开展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深化仓储物流园区风险隐患整治,突出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以及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加强对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完善口岸港政、海关、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整治,对安全风险较大节点实施风险预警管控,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对重点工程实时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加强电网安全风险防控,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积极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供电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防体系建设。以危化品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电站锅炉、油气管道法定检验为重点,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优化完善“96333”电梯应急服务平台数据,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推动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工作的开展。实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信息化监管,推进气瓶追溯系统建设,实现气瓶“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开展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强化电站锅炉范围内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公用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瓶、车用气瓶、槽罐车罐体等高风险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检维修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等重点部位整治。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在工贸企业推行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安全措施,在金属冶炼领域试点推广高温熔融金属智能化热像监控系统,增强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油气管道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油气管道保护“一法一条例”,协调解决管道保护重大问题,制定油气管道高后果区警示标识等巡护技术标准,组织排查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风险隐患。加快高后果区管道保护视频动态监控建设,推动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道保护视频监控全覆盖。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对管道安装、使用的过程中的法定检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销售、储存、运输及爆破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对民用爆破物品从业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标准和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民用爆炸物品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严格爆破作业人员资质审查、考核发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将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各样的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加强安全文化作品创作,丰富安全生产宣传产品,创新安全生产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深入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地推进和引导安全文化体验场馆、基地建设。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提升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改进和完善安全培训考核体系,积极推广“互联网+”安全培训模式,实施培训考核全过程记录,提升培训监管效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咨询队伍,为各级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当好参谋助手。(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放共享。壮大安全应急产业,提升安全应急科技装备供给能力。优先发展信息化、智能化、无人化监测预警装备和轻量化、便携化、高机动性应急装备。推广事故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技术与装备,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先进的技术与装备推广应用。强化重特大事故的超前预测、动态监测、主动预警和应急指挥决策、应急通信保障等关键技术探讨研究,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层次地融合。加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工程项目施工等领域重特大事故防控的科技攻关与应用示范。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安全评价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社会治理网格员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社区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增强社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推动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组织开展以安全应急科普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推动社区安全体验场所建设,丰富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划机构设置,优化安全监管力量配置,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力量。指导和规范镇(街)、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的职能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统筹配备执法装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推动企业根据安全风险和有几率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与邻近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建立企业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集中统一的应急指挥机构,完善分级响应机制,强化各层级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督促企业制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开展常态化、规范化应急演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规定对企业应急预案予以备案,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强化对应急预案和演练的监督检查。建立企业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制度,根据演练结果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市、镇(街)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省危险化学品鲁南应急救援中心、化工园区及有条件的企业组建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化运行模式,培育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推进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加强队伍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不断的提高专业救援能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建设。加强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库。(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机制,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会商研判、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机制,提高应急救援效率。建立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强化应急救援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筹协调应急力量,精准开展应急处置。完善事故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舆论引导,确保公众知情权。(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提升体系建设运行实效。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数据库,编制安全生产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加快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在线监测监控、安全生产台账等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危化品企业特殊作业在线审批模块,带领企业规范特殊作业管理。持续巩固重大危险源实时在线监控预警成效,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精准监管。进一步织密高空瞭望设备布点网络,全面强化区域危化品风险防控。完善应急通信基础设施,全面优化提升对重大险情和各类事故灾难的快速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执法工作保障条件建设,建设完善其业务保障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配足配强执法队伍,配齐配全执法装备、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过程管理、数据分析、5G多功能综合执法等智能化专业装备配备。有计划地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进行轮训,执法人员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不少于2周的复训。(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高危行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完善区域应急救援资源布局。依托具备一定能力的企业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在矿山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道路抢险等领域,建设一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危化品事故、矿山事故和地质灾害等重要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储备,保障各类事故险情应急需求。(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工业互联网”和“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实施应急救援装备应用试点工程,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建设,带领企业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实施应急救援装备综合应用示范工程,推广应用矿难事故救援产品、溢油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产品、特定种类设备应急产品、大流量排涝装备、大口径钻探装备等事故灾难抢险救援装备。(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动和引导安全文化体验场馆、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逐渐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街)、本单位、本行业发展规划或制定专项规划,明确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强化协调,细化方案,科学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时序,统筹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等方面财政支持。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科学研究、人才教育培训、研发技术、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
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机制,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发挥奖励表彰的激励导向作用和问责惩处的警醒督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做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规划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