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依照国家《安徽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六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作为安全生产领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慢慢地增加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与机构改革,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点、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建议》,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修订出台了《六安市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六安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六安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将市政府安委会调整为市安委会,由市长任安委会主任、其他副市长任副主任的市安委会,组建15个专项领导小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体体系进一步明确;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出台了《六安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意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地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安全基础和监管能力建设。各地、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确定18家试点企业,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分类推进,全面实施“六项机制”建设。在工贸领域,组织对金寨、霍山、叶集等县区工贸行业企业“六项机制”建设暨专家“1+1”帮扶工作开展督导。大力实施“安全生产攻坚行动”、“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抓严管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明显优化,全市8个县区156个乡镇均成立了乡镇安监所(分局),2018年起分别对乡镇安监所、园区分局执法人员配备了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2020年不断加大县区执法终端的配置率,通过提升科学技术水平加强执法水平的提升。印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其行政处罚内审程序的规定(试行)》,将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接入社会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完善了事故调查及其行政处罚工作的决策机制、监督机制,提高事故查处、行政处罚工作质量和效能。制定了《六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为单位长期法律顾问,印发了《六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建立全市安监部门和审判机关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全市安监部门和公安机关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就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等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巩固加强,实现了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一下子就下降。全市连续3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与2015年相比,2020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较大事故起数分别下降18.5%、20%,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0.7%、33.3%;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互与通行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76.3%、68.2%。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仍处于安全风险隐患凸显期,影响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城镇建设步伐快速推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相应增多。工业经济规模迅速扩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随之增加。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新的安全生产问题不断涌现。安全生产新兴风险加大,事故成因复杂多样,复合型事故有所增多,重特大事故由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向别的行业领域蔓延。因新冠疫情等因素导致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下降带来的压力加大,公司制作经营制约因素增多,给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变数。
“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安全发展深入实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将持续为安全生产释放政策红利、法治红利和技术红利。经济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了落后产能淘汰步伐,有利于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客观上为“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基础,打开了局面。
“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既是负重前行、大有作为的关键期,也是实现持续稳定好转的爬坡期、过坎期。要充分的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挑战,坚定推进安全生产治理,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显著改善。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精准把握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水平发展为主题,以推进“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渐增长的安全需要为根本目的,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系统性风险,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安全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处理问题,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安全生产精准治理,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全面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转化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方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系统规划、标本兼治。坚持立足当前与放眼长远相结合,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安全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努力塑造与安全发展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一直在优化安全布局,更好地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风险防控、精准施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瞄准重大安全风险及挑战,在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上精准发力,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有效消除和管控风险,做到预警发布要精准、抢险救援要精准、监管执法要精准。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化安全生产体制制改革,加快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高效的安全生产治理制体系;深入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坚持广泛参与、社会共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充分的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全社会热情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地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格局。
到2025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重大安全风险得到一定效果控制,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得到一定效果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状况趋稳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到2035,基本实现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大幅度的提高,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重大事故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实现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推动学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走深走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将对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与运用效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类企业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年终述职工作中。鼓励和支持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在报、网、墙、微等平台开设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栏,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大讨论。建设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积极地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及时曝光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积极探索安委办实体化运作,更加充分有效发挥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推进非煤矿山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综合监管部门与各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理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关系和运行机制。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的重点部门明确内设机构牵头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鼓励各个地区根据真实的情况探索创新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推动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指导和规范乡镇、街道、功能区明确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规范巡查内容、程序和标准,强化安全巡查结果的运用。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探索建立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安全生产教育、专题培训、谈话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纪实、提醒制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制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制度。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机制,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聚焦重点地区,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挂牌督办和约谈。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规范考核内容、程序和标准,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动态调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权力清单,优化行业监管部门任务分工,合理区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责任边界,扫清监管盲区,化解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问题。理顺农业农村、新型燃料、非A级景点、餐饮场所燃气、房屋装饰装修、危化品车辆经停、锂电池存放及组装、氢燃料电池生产、氢气灌充、监管目录外部分特定种类设备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漏洞盲区。建立新产业、新业态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界定行业主管部门,填补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优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分工,重点解决“谁来干”和“干什么”的问题。
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推动企业建立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健全公司制作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建立重点培养、严格考试、规范管理制度,提升公司履行主体责任的专业能力。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从严约束规范安全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实行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制度。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绩效奖励政策,提高安全生产奖酬。深化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舆论监督等措施,出台《六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加大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经济、行政、刑事责任追究,建立事故损失的评估和认定机制。
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级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方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平安建设、部门绩效、领导干部政绩等考核内容,持续加大考核权重。按要求开展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推行安全生产监管政务及履职第三方评估考核制度。
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机制。健全事故直报制度,依法严肃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管理、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制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事故前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活动。完善事故调查制度,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机制,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加快构建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法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结果的运用,建立执法信息反馈、立法后评估与立法清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本市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行业领域标准制定修订,重点制定修订安全管理、风险隐患识别评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安全生产类标准;依托安全生产标准网上公开和查询平台,公布所有安全生产国家、行业标准及其他有关标准。强化标准跟踪评价和宣传贯彻培训,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微课云”。加快安全生产领域强制性安全标准制定、修订,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层次地融合,实施安全生产企业标准“一企一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聚焦应急管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制定严于区域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严格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复评、退出等机制,到202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率达到80%,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达到100%。
厘清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现场检查、行政处罚、事故查处等权限,有序整合不相同的领域、不同部门、不一样的层次的执法监督力量,推动安全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巡查、督查队伍,建立以检查为统领,集风险防范、事故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于一体的工作体系。优化配置安全监管力量,实现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推动安全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等制度,充实一线执法队伍,保障执法装备及业务培训。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贯彻中央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要求,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跨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科学划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试行安全生产差异化监管执法,加强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督检查。科学制定市、县两级安全执法检查计划,统筹开展专项检查和综合性检查,确定检查项目和频次。明确市县执法管辖范围和重点,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确定各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原则上一家公司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下级应急管理部门不对上级部门负责的企业组织执法活动。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合理规划、调整市、县(市、区)执法机构,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人员配置。严格准入门槛,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将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依法赋予乡镇(街道)执法权。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完善安全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第三方协助监督检查的机制。健全安全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法律适用、检验认定与处置等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政府法律顾问、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深入推动“互联网+执法”系统完善升级和应用,大力推动网上执法、视频巡查、电子文书、智能辅助等新型执法模式,全面应用精准执法终端,提升精准执法能力。建立法律和法规标准库和案例库,规范监管执法流程和自由裁量权。推动企业诚信数据相互连通,实现企业诚信评价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智能化。
(一)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实施城市内涝治理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学习城市生命线“合肥模式”,打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运行体系,建立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数据库,构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网,覆盖燃气、桥梁、供水、排水、热力、电力、电梯、通讯、综合管廊、输油管线年,实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方面覆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二)优化规划安全布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安全论证制度,以规划布局引导构建安全发展格局,严格规划选址、布局、建设、使用等方面,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体系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从源头上确保安全生产。划定叶集化工园区周边土地安全控制线,严控安全控制线内的土地开发利用。严格安全强制性要求,促进企业加快改造升级,强化安全生产硬约束推动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能,建立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企业退出和落后产能化解机制,关注产业升级过程中的系统风险。严格高危行业领域新建项目安全评估审查,强化全过程安全监管,落实推动第三方监督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报废处置等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周边土地安全控制线,严控安全控制线内的土地开发利用。严格落实规划安全风险评估责任,加强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划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
(三)严格安全生产准入。严格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企业和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设计安全要求。开展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根据高危行业项目准入条件,健全重点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逐步建立高危行业领域的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等联合审批制度。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准入体系,加强矿用、消防等特定种类设备安全准入,优化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等安全技术和安全配置水平。逐步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矿山等“禁限控”目录;持续推动安全生产落后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取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小矿山,对尾矿库严格做到只减不增。快速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从严审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落实强制性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安全标准抓好落实;按照相关部委制定的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等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配置标准;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严格执行“两个禁入”;提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职业安全技能。
(四)全力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来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鼓励引入第三方参与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适时开展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针对不同安全风险等级的企业,施行差异化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深度融入“智慧城市”“城市更新”建设,强化安全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处置。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严密防控电化学储能电站、电动汽车、电瓶车集中充换电设施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安全风险。快速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构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优先开展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有序推进智能化试点示范,在关键风险位置示范机械化换人。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自动控制等技术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深层次地融合,实施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网络化平台项目示范,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
(五)精准排查治理隐患。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实现“清单+闭环”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及时改销和整改效果评价。将安全风险预防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强力推进“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道路交互与通行、交通、建筑施工、特定种类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企业真实的情况,加大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效的监管,突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以及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的重点,减少安全生产资料,不搞“一刀切”,为企业减负。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查处、技术改造、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强全方位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强化隐患闭环管理,落实不具备安全性能条件的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建立安委会负责人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度,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全程督办,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档案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拓展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信息收集、核实、受理和查处的办事程序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构建市、县、企多级联动的隐患数据库,综合分析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严密防范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办厂进园。健全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全面排查和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强化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风险管控,升级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程,重点攻坚叶集化工园区本质安全与系统安全整治提升,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评估。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鉴定制度。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到2023年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强制安装4G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送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弃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储运设施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加快建设统一的危险化学品产供储销全链条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来源可循、去向可溯、全程监控。力争实现化工事故总量、较大及以上事故总量比“十三五”期间下降15%以上。完善全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信息协同共享。
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引导长期停产停工、恢复无望的非煤矿山加快退出;紧盯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严防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全面落实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深入开展尾矿库“头顶库”安全整治、推进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闭库销号。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一县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聚焦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电动车充电设施、外墙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开焊整治,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推动各地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健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加强基层“一镇一委一站”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统筹水上消防能力建设。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
重点整治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危桥、隧道、无中央隔离设施的一级公路、农村马路市场等路段及部位,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依法加强对违规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客运包车、面包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货车、重载货车等运输车辆的重点监管,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严把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的审批关,不再对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线路进行审批,只减不增。加强对现有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的风险评估,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驻点帮扶,精准施策,推动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开展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危险货物铁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开展水上运输领域商渔船碰撞、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等隐患排查治理。
完善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
以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推广应用粉尘涉爆领域湿法除尘工艺、铝加工(深井铸造)自动化监测报警和联锁装置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快实施建材行业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器换人”。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报批程序,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建立市政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整治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落实、重大危险源(高架桥、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桥梁安装)管控等,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建筑施工安全信用体系。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场(厂)内建设改造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督促企业对临边、洞口、攀登、悬空、登高和交叉作业部位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护,严防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重点打击“三违”现象。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租借资质、超越资质、假冒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完善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培训制度,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对重点机具、重要农时以及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等重点主体的安全监管。规范沼气设施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农村沼气设施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畜禽屠宰、生物制品等涉氨涉氮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大型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小型养殖场拆除、扩建施工过程风险防控。加强林区、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和安全风险防控,强化林区旅游业安全管理,提升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火情处理能力。加快渔船安全、消防、救生及通讯导航等安全应急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强化隐患突出的乡镇自用船舶、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乡镇自用船舶和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三无船舶”非法涉渔行为。
统筹工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等功能区安全布局,优化园区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分区规模。推动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封闭化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开展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深化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强化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深井铸造等冶金有色行业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加快建成应急管理部门与辖区内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网的远程监控系统深化仓储物流园区风险隐患整治,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安全管理。加强水运港口区域安全监督。完善园区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智能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
积极推动特种设备纳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和风险评估,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分类分级监管。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大设备等“四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业技能,筑牢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基础。完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电梯无纸化维保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开展电梯维保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建成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点气瓶保险。
建立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道路交通、燃气工程、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力设施及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的技术标准,提高安全和应急设施的标准要求。
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摸底调查,推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完善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强化城市供水、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城市电力安全监测和运行安全分析,提升大面积停电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强化民爆物品领域安全防范,深入开展民爆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危险源管理。严格落实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销案闭环。组织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开展安全管理制度宣贯、培训和考核。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民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工程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落实、重大危险源(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管控等,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安全责任,继续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强化小型水库运行安全管理。强化防洪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水工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强化水工程联合调度,做好抢险技术支撑。指导企业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价。
强化文化旅游安全制度建设,完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行业多元化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常态化应急预案,增强突发应对处置能力。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健全文化旅游安全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加强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重点督促A级旅游景区、上网服务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博物馆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抓好消防工作。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旅游安全预警提示。强化文化旅游安全能力建设,指导行业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公众宣传引导力度,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将安全生产作为文化娱乐企业评星评级等重要依据和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以消防、校车交通、实验室危化品、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为重点,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教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提升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整体水平。围绕重要节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持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体系、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发挥技术优势,充分利用六安市智慧养老安全监管“一网通”云平台,加强对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安全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增强重要时间节点、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中民政服务机构服务管理能力。
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在用地审批等方面加强污染地块等各类安全准入管理,严格安全控制线内的土地开发利用。加强监管执法,严格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重大越界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编制实施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引导资源合理配置。
(一)夯实企业应急基础。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强化重要岗位、重要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修订与备案制度。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提升自救互救技能。
(二)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推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提升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搜救等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霍邱矿山救援队、叶集化工园区危化品救援队救援能力和水平。健全各县区间的联合救援机制,完善邻近县区、与相邻市县间的跨区域联合救援机制,完善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推动工业园区、开发区内企业联合建立专职救援队伍。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化运行模式,培育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
(三)增强救援保障水平。完善市县两级以及应急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间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提升应急救援机构与事故现场的远程通信指挥保障能力。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多部门联动救援救治长效机制,完善事故救援救治网络。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市场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建设,构建应急物资储备与调度管理平台,强化建立各地区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备案。完善应急救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装备征用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等政策。合理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一)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加快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智库建设,逐步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配齐各专业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提升专家智力支撑能力和水平。积极培养企业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推动安全生产纳入各类职业培训内容,强化现场实操实训。
(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聚焦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原因、复合灾害事故风险防范与应急救援等方面,开展风险辨识、预测预警与分析处置等方法。优先发展信息化、智能化、无人化的监测预警装备和轻量化、便携化、高机动性的应急装备,提升安全生产危险工艺和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探索研究事故的超前预测、动态监测、主动预警和应急指挥决策、应急通信保障等关键技术,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
(三)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深化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分级分类、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和及时预警。汇聚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城市生命线、大型综合体等城市风险感知数据,加快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公共信息系统。推进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以物联网、大数据为支撑,提升工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提升工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引导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基于信息化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基于大数据下的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体系。
鼓励和支持各类媒体开设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安全发展。实施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平台,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生产生活方式。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师资人员的配备和培养,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强化基础阶段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作为公民法制和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统一的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库,推广“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鼓励安全文化作品创作,丰富安全生产宣传产品,创新安全生产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推进安全知识“五进”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性应急培训,及安全常识和应急知识,加快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持续实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六安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系列精品活动。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推动建设具有城市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与场馆。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建立上市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实施安全绩效“领跑者”制度,采取荣誉表彰等措施激励企业实现更高标准的安全目标。积极发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建立安全生产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发布政府采购安全生产服务清单。鼓励协会、联合会、商会、慈善组织、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鼓励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等活动,健全社会组织、媒体、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激励机制。建立公众参与安全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鼓励公众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反馈时限。充分利用“12350”安全生产热线和举报平台,建立安全生产举报闭环管理机制,健全违法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安全生产。
以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为重点,搭建化工园区风险评估与分级管控云平台。全面完成尾矿“头顶库”治理。实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持续开展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隐患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五必上”安全设施建设。开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实施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学工业等重点场所消防系统改造,打通城镇消防“生命通道”。
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的执法工作保障条件建设,建设和完善业务保障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更新补充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个体防护装备、执法制式服装和调查取证装备,配备一体化、实用性强的执法装备和智能移动执法终端,合理保障安全监管机构执法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根据各执法地区不同的区域特点调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所属执法机构执法车辆配备的类型和数量,补充更新执法车辆。
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消防、民爆、工贸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企业监控联网,实现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建设智慧矿山安全信息化工程,推动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向“监管监察+服务”模式转变。建设灾害事故防控气象支援系统,完善旅游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调查,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数据库,编制安全生产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建设涵盖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推进重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监测联网,建成以物联网、大数据为基础的重点行业企业在线监测联网、风险防控预警、远程监管监察等一体化的信息化体系,实现智能监管监察和精准风险防控。构建生产、使用、运输、贮存、经营、废弃处置环节的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加快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行政许可、监管执法、安评管理、重大隐患治理等数据整合集成、动态更新。
建立安全生产高危行业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配置应急救援实战实训演练和指挥决策、综合实训演练设施,提升应急救援指战员精准指挥决策和专业应急救援能力。依托网络平台,打造一个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虚拟与现实相融合、多终端,全覆盖,相互连通、共建共享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线上培训生态圈。
(五)“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应用工程。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培育“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协同创新模式,扩大工业互联网应用。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领域的融合创新与推广应用,推动生产、仓储、物流、环境等各环节各方面的管理模式升级,促进跨企业、跨部门、跨层级的生产管理协同联动,提升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
(六)城市安全能力建设工程。依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标准,深入实施城市和重点地区安全风险管控建设工程,增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尾矿库、建设施工作业、人员密集区域、城市生命线、城市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城市抗灾应急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实施城市内涝治理工程,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积极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各地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细分落实规划的主要责任和主要目标,明确各部门相关责任。鼓励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各地区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信息公开,鼓励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加快建立与安全生产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经费保障管理制度,优化创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方式,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投入,着重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配置和能力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健全监管与审计机制。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安全生产公益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充分的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事故预防作用,探索建立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企业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依托安全生产各类对话交流平台,促进安全发展理念、管理制度政策、安全产业技术、安全数据信息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长三角一体化安全生产交流合作,开展城市间安全交流合作。
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以及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安全职责,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市安委会将定期对各县区安全状况改善、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重大工程进展情况做调度,结果向社会公开。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做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市政府、省安委办报告,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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