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为扎实做好在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行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管理“三合一”模式,有力促进了常州市政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前三季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服务市政项目36个,其中在建32个,完成竣工验收4个。
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市场行为监督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市政工程各方建设主体各类行为。
一是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严格监督、满意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制定下发《关于试行开展市政工程首批材料(预制构配件)登记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对在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安全、市场行为“三合一”同步监管。开工前,监管人员主动深入现场,及时组织方案交底、安全交底、扬尘管控与质量检测交底。开工后,及时做好跟踪监督,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有序可控,确保扬尘管控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完工后积极参与工程验收,并要求做好整改和登记备案工作。
二是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手段。定期组织开展在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大力开展节前检查、专项巡查等,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随机检查,实施差别化监管,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闭合体系,严格按照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受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探)、检测等各方主体建设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工程实体的关键部位和工序进行监管。大力推行关键环节预警提示制、首检制和转序验收制、重要环节现场监督制,积极探索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质量监管及服务水平。
三是不断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良心工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文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严格把关”监督管理队伍。通过组织并且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及时组织学习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涉及市政行业管理的新规范、新技术,主动传承大建设时期的好经验好做法,不仅当好“裁判员”更当好“教练员”,主动开展技术服务,不断的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打造优秀一流的市政质安监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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