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原标题:重磅 门面房违背“三合一”办理规则,我市开出首张罚单:停产歇业罚款5000元
近来,威武派出所给城区一门面店业主毛某送达行政处分决定书,毛某及其运营的“毛某服饰”因出产、存贮、运营的物品与寓居场所设置在同一修建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违背了《消防法》规则,被责令停产歇业,并处分款人民币5000元。
据悉,这是我市展开“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电动车、‘三合一’场所和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业”以来,首起被查验处分的案子,为我市查办存在消防安全危险的“三合一”场所处分供给了典范。
本年3月份以来,威武派出所依照全市专项整治一致布置,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进行整理整理,共挂号“三合一”场所360家,发放通知书要求整改140家。5月上旬,文林社区民警在查询中发现,昭阳西路毛某租赁运营“毛某服饰”门面房内,一楼从事服装出产,很多易燃品堆积如山,消防通道被严峻阻塞。二楼有多名工人寓居,日子中运用明火,并没任何消防设施,存在严峻消防安全危险,若产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所长熊桂芝闻讯当即安排消防民警参与,依据《消防法》和专项整治要求,责令毛某歇业整理,并在消防大队指导下查询取证,及时、全面固定相关依据,查明毛某运营的“毛某服饰”服装加工部出产、储存、运营物品的场所与寓居场所设置在同一修建物内,不符合修建规划规划防火标准,已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则》,涉嫌出产、存贮、运营的物品与寓居场所设置在同一修建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报请泰州消防支队批阅处分。
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石文介绍,消防安全“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出产、仓储、运营一种或一种以上运用功用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修建。该同一修建空间可所以一独立修建或一修建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运用功用之间未设置有用的防火分隔。
5月28日,经泰州消防支队审阅赞同,依据《消防法》规则,兴化警方责令“毛某服饰”停产歇业,依法对责任人毛某(男,43岁,本市垛田镇人)处以五千元罚款。
“这类大多可燃物多,住宿场所和加工、出产、仓储、运营等场所没有严厉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漠,若产生火灾,极易形成人员群死群伤。”熊桂芝说,“危险险于明火,防火重于泰山。为了居民的生命和产业安全,在液化石油气钢瓶、电动车、‘三合一’场所和群租房消防办理方面,请我们合法按规运营、出产与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