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偷工减料 市民可要求商家补偿丢失
发布时间: 2023-12-22 来源:出口快速门问答
严先生2014年8月与某装饰公司签定装饰合同,并交给装饰款,与商家约好好15年2月竣工交房。装饰公司不只到期未竣工,并且其时与严先生约好用的实木做资料,实际上商家用的全都是三合板资料,严先生以为商家的行为涉嫌以次充好,严先生不只要求商家补偿自己的丢失,并期望工商部门对此行为作出处分。
青岛工商局12315提示:将于2015年3月15日起实施的《危害顾客权益行为处分方法》第十三条规则:“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一款规则从事为广阔购买的人供给修补、加工、装置、装饰装饰等服务的经营者谎称用工用料,成心损坏、掉包零部件或资料,运用不符合国家质量衡量原则或许与约好不相符的零部件或资料,替换不要换掉的零部件,或许偷工减料、加收费用,危害顾客权益的;
依据《危害顾客权益行为处分方法》第十五条规则:经营者违背本方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则,其他法令、法规有规则的,依照法令、法规的规则履行;法令、法规未作规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能够单处或许并处正告,违法来得到的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越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