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吕四港保税仓库建设项目电动液压卸货平台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4-17 来源:拉链快速门
启东沿海港口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就启东吕四港保税仓库建设项目电动液压卸货平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一、本次采购内容:启东吕四港保税仓库建设项目电动液压卸货平台19台,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附件。
二、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企业履约情况: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委托采购任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制造、配件、预埋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安装、调试、维修、技术上的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维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最大限度地考虑现场环境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做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2、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相关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施工、服务、材料检验测试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货物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最大限度地考虑各种因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6)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公司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规定的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供应商最大限度地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4年3月1日15:0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香堂路558号,接收联系人:杨丹,联系方式:。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响应文件,上面讲述的情况各潜在供应商最大限度地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1.质量要求:合格。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全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指定的位置交货、安装牢固,确保正常使用。
3.质保期:整机质保2年。其中,提升系统质保5年,板面结构质保10年,开放式活页终身质保,其他部件2年质保。(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在保修期内设备质量出现了问题,供应商应负责及时修好,维修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售后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供应商到达现场不超过2小时,一般质量上的问题在6小时内负责修复,确保不影响用户单位实际使用。质保期内,同一质量上的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换新。
5.供货与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供预埋件图纸及有关要求,2024年8月接采购单位通知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1)中标人应考虑交货期间的材料等费用的上涨因素,中标后的总价不予调整。
(2)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提供的产品一定要符合招标人对规格、型号的基础要求,如不符合标准要求,应无条件进行退货、换货,直至达到招标人的要求,并承担对应的损失和责任。
(3)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最大限度地考虑现场条件,在不低于招标基础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专业深化设计,设计须经采购人确认,总价不予调整。
(5)供应商根据现场特定条件制作产品,不得改变现场电源、线)本项目报价包含①设备(主材、辅材及配件、预埋件)、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技术培养和训练等费用;②出具与设备相对应的基础图纸并且配合总包单位做预埋件的设置。
(7)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费及安装过程中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费按专业工程中标价的1%(含税)计取,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直接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支行及以上级别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如履约保证金为保函,需满足是无条件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应与实际服务期一致,服务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发生保函无效或到期未提前续保等不能赔付情形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有效保函或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保函金额并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好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利息不计)。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法规,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法规,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合同签订后,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97%,剩余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整机质保2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经采购人确认后无息退还(扣除已发生的保修费用)。注:供应商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采购人的财务规定,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付款审批单原件、13%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及由发包人确认的阶段成果等相关材料,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询价文件---启东吕四港保税仓库建设项目电动液压卸货平台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