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3-18 来源:拉链快速门
(五)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对物流公司的安全监管,督促物流公司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禁止超载运输,规范超限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要强化公司经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和车辆动态监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一定得安装、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平台。道路、铁路、民航、航运、邮政部门要规范货物收寄、承托运等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落实货物运输、装卸和仓储等各环节安全检查责任,加大对瞒报货物品名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货物安全检查措施,杜绝瞒报、谎报货物品名行为,防止夹带违禁品和托运危险品。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范》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完善跨境物流检验检疫监管和凭证运输管理,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保护国门生物安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曝光违反法律法规托运和夹带违禁品、危险品的典型案件和查处结果,增强公众守法意识。
(六)强化基础工作。完善物流统计报表制度,深入开展企业调查,加强完善统计指标,推动各市(州)开展物流统计工作,形成统一的物流统计体系。开展物流业发展预警预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物流运作情况,引导物流市场健康运行。加强物流领域理论研究,积极推动“产学研用”结合。支持物流学科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加快现代物流教育体系建设。完善在职人员培训体系,鼓励培养物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提高物流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健全和完善各项基础性工作,积极推动物流行业规范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使协会真正成为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政府口岸与物流办等有关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部委衔接,积极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
附件:四川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工作任务分工安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