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近来,金华武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同跨省的出产、出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刑事案子作出刑事判决,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2024年4月中旬,金华武义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武义县某高层居住小区进行消防产品监督抽样,发现该小区运用的上海某修建装修有限公司出产的乙级木质隔热防火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因为案情杂乱,大队第一时间依据《加强消防产品质量联合监管若干办法》发动部分协作机制,联合公安、商场监管、检察院等部分推进案子联接,案子处理过程中完成各部分分工协作、彼此监督、要素同享、全过程协同。
公安、检察院就案子定性、依据搜集、强制办法运用等问题提出定见,大队细化涉案头绪和依据的搜集整理,并结合其他依据、书证、当事人陈说、证人证言等依据,补强完善依据链条,为有关头绪顺畅移送公安机关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1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成功确定上海某修建装修有限公司及其首要负责人陈某某的违法犯罪事实,发现其涉案出售金额超13万元,扣押防火门157樘。
经查,该防火门出产厂商陈某某以不合格消防产品假充合格消防产品,出售金额 5 万元以上,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子的规则》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则,将有关头绪移送武义县公安局依法查处。
本案中,出产、出售、运用不合格的防火门虽未导致十分严重后果,但具有适当的实际火灾危险性,消防救援组织将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的问题头绪移送司法机关,严厉追查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消防产品的出产、出售、运用单位产生了较强的震撼效果,有利于进一步净化消防产品商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则:出产者、出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出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出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出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出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出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则:消防产品一定要契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一定要契合行业标准。制止出产、出售或许运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筛选的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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