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3-24 来源:快速卷帘门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2023年末股本总额2,894,001,038股为基数,按照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计295,188,105.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438,280,975.22元结转至以后分配。
公司从事的港口行业属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从世界整体经济发展形势上看,乌克兰危机持续延宕、巴以冲突突然爆发,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红海局势的持续紧张使慢慢的变多的船舶选择绕开红海,导致了全球海运费用的急剧上涨,并对远洋运输的时效性造成了严重影响。从航运市场来看,集装箱及散杂货进出口均面临下行压力。
就我国而言,中国经济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在战胜挑战中持续不断的发展壮大。在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经济稳步的增长动能不足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呈现出“稳”“进”“好”的特征。
天津港地处渤海湾西端,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是雄安新区的主要出海口,是京津冀的海上门户,是中蒙俄经济走廊东部起点、新亚欧大陆桥重要节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天津港货物吞吐量近年一直居于我国港口前列。公司作为天津港装卸物流产业运营主体,是集货物装卸、港口物流及其它相关港口服务为一体的大型港口综合服务商。公司积极适应外部政策、环境变化,抢抓“一带一路”、雄安新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特别是2019年1月17日习视察天津港,提出“要志在万里,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的殷切嘱托以来,天津港再次迎来发展的战略机遇期。2023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正式出台,为企业经营质量效益实现新提升,全面深化改革迸发新活力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公司前身为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是1992年由天津港务局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6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业务最重要的包含装卸、销售、物流和港口综合配套服务等。公司主要货类包括散杂货、集装箱等。
公司营业范围:商品储存;中转联运、汽车运输;装卸搬运;集装箱搬运、拆装箱及相关业务;货运代理;劳务服务;商业及各类物资的批发、零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有房屋、货场、机械、设备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业绩主要驱动因素:一是宏观经济发展形势特别是国际贸易形势对港口行业和公司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二是国家相关行业政策调整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三是腹地经济发展状况必然的联系到公司各类货源的业务量。四是公司港口等级、泊位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直接决定着公司货源招揽和作业能力。五是港口智慧化水平对码头作业效率和人力成本产生深远影响。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4.45亿吨,较同期增长0.44%,完成年度预算4.45亿吨的100%。其中:集装箱吞吐量2,002万TEU,较同期增长0.98%,完成年度预算2,008万TEU的99.71%。
2023年公司收入实现117.04亿元,较同期增长8.15%,完成年度预算92亿元的127.22%;总利润17.61亿元,较同期增长17.94%,完成年度预算15.80亿元的111.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2亿元,较同期增长32.6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将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8日(上午9:00一下午16:00)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传真等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于2024年3月21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庆顺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
1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1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3年度报酬结算的报告及2024年度薪酬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非关联委员不足一半,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自查,公司4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均不存在违反《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上述第1、2、3、4、8、9、10、13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0,367,646.17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9,036,764.62元和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4,518,382.31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369,494,661.79元,扣除实际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222,838,079.9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33,469,081.10元。
公司拟以2023年末股本总额2,894,001,038股为基数,按照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计295,188,105.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438,280,975.22元结转至以后分配。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21日召开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监管政策导向、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和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十届七次监事会于2024年3月21日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会主席胡建春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孙埠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监事孙埠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2023年度报酬结算的报告及2024年度薪酬计划》
上述第1、2、3、5、6、7、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认线年年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监管政策导向、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和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