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Ninestar Image Company Limited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常务副总裁吴俊中先生控制的企业,并在该公司担任董事;同时公司董事严伟先生为所收购的标的公司Nihon Ninestar Company Limited董事;公司董事汪栋颖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汪栋杰先生与汪东颖先生为兄弟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
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Nihon Ninestar Company Limited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6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交易各方都同意,本次交易价格以Nihon Ninestar Company Limited截至2016 年3月31 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依据,并经协商分别确定为港币1元。
(4)鉴于标的资产尚未进行审计,双方约定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标的资产的审计工作,如经审计的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高于本次转让价格,则本次转让价格不作调整。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增强企业内部协调能力,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本期财务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变化,不涉及Nihon Ninestar Company Limited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团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16年年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Ninestar Image Company Limited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含本次交易)。
九、所收购资产是不是真的存在被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占用资金、为其做担保等情形。
经核查,所收购的Nihon Ninestar Company Limited股权不存在被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占用资金、为其做担保等情形。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资源整合,有利于增强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可持续为股东创造效益。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协议中约定的定价方式及交易方式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2.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亦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Nihon Ninestar Company Limited截至2016 年3月31 日的账面净资产值并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更好地整合公司资产的需要,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详见2016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Nihon Ninestar Company Limited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